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易瑩
- 連署人
- Ingay Tali穎艾達利、鄭佳欣、周麗津、周奕齊、陳怡珍、林燕祝、王家貞、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針對役男體位判定通知書之送達程序,建置個案服務流程,以維護役男隱私權。
- 說明
一、依照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規定,辦理罹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役男徵兵檢查案件,應以密件處理,並由役男本人親自收受相關文書並由徵兵檢查會逕判體位。
二、惟體位資料有高度隱私性,不應僅限罹患前揭病症者擁有隱私保障。另現行以密件寄送的方式,亦不足以確保隱私。
三、建請民政局與衛生局共同研商建置役男體位判定通知書個案服務流程,除完善前揭病症密件處理流程,並應使所有役男得選擇役男體位判定通知書受領方式與指定送達處所,以利維護役男隱私權。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11/24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2/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10718號
- 執行情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民徵字第1101515723號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針對役男體位判定通知書之送達程序,建置個案服務流程,以維護役男隱私權」案,敬答覆如下: 為尊重役男隱私並確保其權益,本府訂定役男體位判定通知書或專(複)檢通知書送達方式及應注意事項,業於110年12月3日府民徵字第110145505號函(附件1),請本市各區公所於送達役男體位判定通知書或專(複)檢通知書,應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尊重個人隱私,使役男得選擇其領取方式,以利維護役男隱私權,並依下列規定確實辦理: 一、役男罹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病症或性傳染病者: (一)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及相關條文規定,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 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同條例第23條第1項規定略以,違反..第14條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緩」。按上揭規定,應嚴守保密原則,是項役男之體位判定結果或專(複)檢通知書等,應一律以「密件」辦理,其相關文書通知,應以信封裝置並加以「密封」,且僅由區公所承辦人電話聯絡役男 本人親自領取,不得代領。至役男家屬,依上揭規定,仍不得告知 役男罹患此病症,以保障其權益。 (二)罹患性傳染病是類役男:比照上列規定辦理。 二、精神系統疾病者: 是類役男之相關徵兵處理及文書通知,為尊重役以「密封」,且僅由區公所承辦人電話聯絡役男 本人親自領取,不得代領。至役男家屬,依上揭規定,仍不得告知役男罹患此病症,以保障其權益。 男隱私並確保其權益,應先以電話通知役男親自領取,若役男無法 親自前往領取而委請家人代領或里幹事送達時,其相關通知文書應 以信封裝置,並加以「密封」。如選擇郵寄指定處所,應以雙掛號 郵寄,並製作送達證書。 三、除以上病症外,本市各區公所應利用各項兵役文書通知書,請役男勾選體判通知書或專(複)檢通知書領取方式,其領取方式共分三種: (一)勾選「役男本人親自領取」者:請區公所電話連絡役男本人,如何領取,何時親自至區公所領取或何時送達至指定處所。 (二)勾選「請里幹事交由役男家屬代為簽收」者:請里幹事電話連絡達處所及時間。 (三)勾選「郵寄指定處所」者:請以雙掛號寄至指定處所外,並製作達證書,取代存根聯。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