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9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偉智 
連署人
趙昆原、李中岑、陳怡珍、吳通龍、周麗津 
案由
建請市府規劃於新化區永新社區活動中心二樓設置台語委員會辦公室,或可給相關台語文化班團體認養管理使用。 
說明
目前臺南市學習台語文化人士眾多,培養了多位台語教學支援教師,吸引社區人士來學習母語。望眼台灣各縣市之社團或民間組織,難有如此耀眼之成績,也堪為全國之模範。期待台南府城400,首開全台先例,成立台語委員會,落實社區教學、社區協助管理之首例。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770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3年12月17日1130012256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規劃於新化區永新社區活動中心二樓設置台語委員會辦公室,或可給相關台語文化班團體認養管理使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民政局於113年11月14日南市民自字第1132391744號函請新化區公所研議評估於永新社區活動中心二樓規劃推廣台語文化相關作業。 二、新化區公所於113年11月18日函覆原則同意開放台語文化班團體認養管理使用,台語文化班團體有相關需求另洽新化區公所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