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邱莉莉、莊玉珠 
案由
爭取教師員額數,國小師調降管控,國中師由2.0至2.2,以及每6班增1師,以便更落實少子化國教多元教學。於特色教學的節數全力支持,另偏鄉學校正式教師應予補足。 
說明

一、因少子化的關係、多縣市教甄未開缺,整體教師人數是在下降,希望透過班級人數的降低讓老師有更多心力準備教學或是個別的輔導。師資新血加入,也能帶動教師的新陳代謝。調高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從現行每班兩人,調高到二點二人。

二、為保障偏鄉學生受教權,應提升教師編制、降低教師流動率、保留原服務學校缺額鼓勵教師至偏鄉服務。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788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12.12府教課(二)字第1071391614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爭取教師員額數,國小師調降管控,國中師由2.0至2.2,以及每6班增1師,以便更落實少子化國教多元教學。於特色教學的節數全力支持,另偏鄉學校正式教師應予補足」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國中小教師員額編制及管控比率,悉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以下簡稱員額編制準則)規定辦理。國小自103 學年度起,即依規定辦理每班教師1.65 人,並參與教育部國小合理教師員額政策;國中自107學年度起,亦依規定將教師員額編制由每班2 師提升至每班2.2師。 二、 至有關偏遠地區學校部分,國小已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之規定提升教師員額編制;國中亦依員額編制準則規定,自107 年8月1日起逐年增加教師員額。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