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2/16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025895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辦理113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文化資產古物類(D類)補助-113年度文化資產保存修護及管理維護補助計畫-D類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計畫-「113年臺南市蕭壠文化園區一般古物維護及展藏保存設備提升計畫」總經費25萬元(中央補助款17萬5,000元、市配合款7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文資物字第113300119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25萬元(中央補助款17萬5,000元、市配合款7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2月15日第6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蕭壠文化園區一般古物神像現有鹽析結晶、黴斑等劣化現象,需立即進行緊急修護,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且須進行相關檢測,以改善保存環境避免再度劣化,故有緊急執行之必要,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4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3/0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3/1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