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4/24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三字第108048033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107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8年(104-111)計畫-「永康創意設計園區北側聯外道路工程」,用地費地方配合款追加4,000萬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8年4月12日營署南字第108330284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為內政部營建署核定納入104-111年生活圈道路補助計畫案,於107年度核定用地費6億6,000萬元(中央補助款1億1,105萬1,000元,地方配合款5億4,894萬9,000元),因本案工程地上建物多屬合法建築且申請多拆除至結構安全範圍,另拆遷廠房、機具、電氣設備等,經多次實地查估後地上物補償費增加約4,000萬元,故經重新估算所需用地經費合計約7億元,尚不足約4,000萬元,前經內政部營建署108年4月12日營署南字第1083302841號函同意調整總預算,惟本案用地費中央款補助已達上限,爰本案不足款項4,000萬元需全數提列地方配合款。

四、本案原用地費業經內政部106年8月2日內授營道字1060811427號函核定通過補助辦理。

五、本案業經本府108年4月24日第38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7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532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