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蔡淑惠、尤榮智、蔡育輝 
案由
因應登革熱疫情,每年度水溝、公共場所空間噴藥,建請改為每年兩次,加強環境衛生。 
說明
112年度登革熱疫情比其他縣市的案例多出許多,建請每年度登革熱噴藥(水溝、公共場所),改為每年兩次,加強環境衛生,在天氣炎熱前3~4月及7~8月時。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11736號 
執行情形
一、每年區里環境衛生消毒為3-7月,第一階段為3-5月,由公所僱用病媒防防治業者執行區里及學校一般環境衛生消毒;第二階段6-7月區里或學校如噴藥不足,環保局提供藥劑,再由申請單位僱工噴藥;當區里發生登革熱病例再依防治中 心地圖噴藥,避免過於頻繁噴藥致蚊蟲產生抗藥性及危害環境、市民健康。 二、有關噴藥次數增加,本府將再研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