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4/10 
來文字號
府經區字第114054131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核定本市「直轄市都市計畫內未設污水廠工業區污水處理可行性評估補助計畫」經費新臺幣4,0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600萬元,市配合款4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3月11日經園北辦字第114010168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同要點第6款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總經費新台幣4,0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600萬元,市配合款400萬元),執行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4月9日第692次市政會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局積極爭取中央補助並獲得直轄市都市計畫內未設污水廠工業區污水處理可行性評估補助計畫經費,114(本)年度辦理可行性評估規劃包含麻豆都計工業區、和順及總頭寮都計工業區、柳營都計工業區、新營都計工業區、新營交流道都計工業區及土庫工業用地,各項工作包含規劃、拜訪廠商、調查廠商屬性、檢討區內污水收集及污水廠設置方案等,完成期限為114年11月30日,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