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Ingay Tali穎艾達利 
連署人
李偉智、楊中成、劉米山、陳秋宏 
案由
建請市府盤點全市各中小學優勢運動專責教練需求,完善遴聘措施,以利本市運動選手之培訓。 
說明

一、本市發展優勢運動項目,培訓出的人才族繁不及備載,但有許多中小學教練是外聘,或是由家長會等出資遴聘,讓教練成為無保障且低薪勞工。

二、以歸南國小為例,歸南國小少棒隊是具有歷史傳統的棒球強隊,近幾年活耀於球壇的郭阜林、佟百聖、郭天信、2019亞錦賽冠軍選手謝柏賢皆是歸南學子,但歸南國小少棒隊目前竟無專職教練,實有改善必要。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196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月3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08150858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盤點全市中學優勢運動專責教練需求,完善遴聘措施,以利本市運動選手之培訓」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專任運動教練配置原則如下: (一)設有體育班學校而尚未配置正式專任運動教練者。 (二)長期發展特定運動項目,選手來源穩定且參賽績效優異之學 校。 (三)為完善區域三級銜接機制,選手於國小、國中及高中得就近銜續訓練。 二、本市優勢運動教練配置將搭配上開原則進行通盤檢討評估。 三、另有關本市專任運動教練遴聘措施皆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及「臺南市專任運動教練遴選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以符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併予說明。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