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周奕齊、李中岑、林燕祝、蔡旺詮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防部協商辦理撥用或易地交換新營區長勝段71號土地,以利南興里、民榮里(社區)活動中心建設。 
說明

一、本席依據新營區南興里辦公處暨里民等陳情辦里。

二、新營區市中心人口密集,南興里、民榮里等卻無里民活動中心,使當地居民活動聚會深受場地缺乏之苦。

三、新營區長勝營區已完成重劃,未來發展可期,地方殷切期盼建設活動中心。為期場址之完整性,長勝段71號(屬國有財產署權管)宜以撥用或易地交換取得,俾利相關工程之規劃及建行。

 
辦法
建請送市府研議辦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6/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4173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6月23日1090004671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6月23日府民自字第1090733424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防部協商辦理撥用或易 地交換新營區長勝段 71 號土地,以利南興里、民榮里社區活動中心建設」 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於 109 年5 月 18 日針對用地選址邀請相關單位研商,結論認為軍備局土地(長勝段 71 地號)喬木多不適合開發,另提出 3 個方案供後續評估: (一)於長勝段 69 地號開闢 8 米道路並與長勝段 69 地號 共同開闢之可行性。 (二)於停車場內尋妥適地點開闢立體停車場並多目標使用設 置里聯合活動中心可行性。 (三)於停車場內尋妥適地點並調整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以興 建里聯合活動中心之可行性。 二、109 年 5 月 28 日邀請立法委員賴惠員、蔡議員育輝、沈議員家鳳、趙議員昆原、李議員宗翰、劉議員米山及相關單位現地勘查,決議於停車場(長勝段 67 地號)內尋妥適地點調整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以興建里聯合活動中心,案經公所評估後續基地位置、面積及規模後,目前簽會相關業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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