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備查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查照/備查案 
來文日期
2020/04/10 
來文字號
府文運字第109042940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南市立圖書館 
連署人
 
案由
檢送「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109年度營運及基金運用計畫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編制要點

第31條規定辦理。

二、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政府累計捐(補)

助150萬元(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捐助50萬元、臺南市政府農業

局捐(補)助50萬元、台南市政府經發局捐(補)助50萬元)。

 
辦法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2 
審查意見
同意備查。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07 
大會決議
不同意備查,請市府溝通後下次會再行提送。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1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591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8月7日府文運字第1090951482號函知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報告案審議結果,並副知本會,內容如下: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109年7月16日南議教育字第1090005916號函辦理。 二、依財團法人法第50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基金,全部或一部係由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捐助或捐贈者,主管機關依前二條規定為其遴聘之董事或監察人,其中應有一定比例,由原捐助或捐贈之公法人推薦代表擔任。」規定,臺南市議會建議貴會董監事名額中應有1席為本市議會推薦代表擔任,請貴會參酌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