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備查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查照/備查案
- 來文日期
- 2020/04/10
- 來文字號
- 府文運字第109042940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南市立圖書館
- 連署人
- 案由
- 檢送「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109年度營運及基金運用計畫乙份,請查照。
-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編制要點
第31條規定辦理。
二、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政府累計捐(補)
助150萬元(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捐助50萬元、臺南市政府農業
局捐(補)助50萬元、台南市政府經發局捐(補)助50萬元)。
- 辦法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2
- 審查意見
- 同意備查。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不同意備查,請市府溝通後下次會再行提送。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591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8月7日府文運字第1090951482號函知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報告案審議結果,並副知本會,內容如下: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109年7月16日南議教育字第1090005916號函辦理。 二、依財團法人法第50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基金,全部或一部係由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捐助或捐贈者,主管機關依前二條規定為其遴聘之董事或監察人,其中應有一定比例,由原捐助或捐贈之公法人推薦代表擔任。」規定,臺南市議會建議貴會董監事名額中應有1席為本市議會推薦代表擔任,請貴會參酌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