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4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積極於各行政區設置寵物友善公園,並優先評估新化、新市、善化、安定及山上等區場址,以兼顧建設平衡及毛小孩活動需求。 
說明
  1. 臺南飼養毛小孩家庭逐年增加,寵物友善公園不僅可提供犬隻放風活動空間,也能透過人犬分流,降低寵物與親子、長者及一般民眾共用公園時的衝突。
  2. 目前寵物友善公園設置仍集中於部分行政區,新化、新市、善化、安定等區尚缺乏明確設置規劃,山上雖有寵物友善園區,但仍不足以取代可奔跑放風的寵物公園,建請市府加速補足溪北及大南科生活圈需求。
  3. 建請農業局優先評估新化區體育公園入口廣場、新市區新市生態公園、善化區灣裡公園步道、安定區新吉公1公園等場址,並檢討用地、住宅距離、動線分流及維護管理,儘速推動設置。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