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宜瑾
- 連署人
- 王錦德、呂維胤、邱莉莉、李宗翰、林志展、李偉智、蔡筱薇
- 案由
- 建請教育局廢除國中教師行政免超額的統一行政命令回歸學校自主的校務會議。
- 說明
一、現時早期教育局將教師超額與學校行政荒問題意圖合併解決,提出行政免超額制,實屬草率,本應廢除。
二、現今因國中新制每班2.2師,未達9班增1師,每9班增1師,已解決教師超額問題。教育局端應廢除行政免超額的統一行政命令,將決定權回歸校務會議。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5/2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5235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6月14日以府教課(二)字第1080688649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廢除國中教師行政免超額的統一行政命令回歸學校自主的校務會議」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案經「105年度國小及國中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與會成員有校長、教務主任代表及教師會代表)會議討論,考量「行政免超額」可穩定學校行政團隊,落實校務推動,提供校內教師支援與服務,有利於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因此決議將免超額事宜納入介聘要點辦理。 二、 本府教育局於106年3月依上開會議決議,函頒修正介聘要點時,增列「學校(園)處理減班超額時,在審酌師資結構下,現任教師兼主任(含代理主任)或組長下學年度續任行政職務者,除自願超額者外,不計入超額教師名單,以協助校內行政之延續」之規定。 三、 本府教育局於本(108)年度修正介聘要點前,亦函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表示修正意見,惟各校均未就該條文提供修正意見;為博採諮諏,本府教育局亦於本年1月再次邀請校長代表及教師團體代表召開介聘要點之諮詢會議,會中仍決議維持原規定,並將與會人員之意見納入後續評估研議。
一、108年6月14日府教課(二)字第1080688649號函復。 二、本案經「105年度國小及國中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與會成員有校長、教務主任代表及教師會代表)會議討論,考量「行政免超額」可穩定學校行政團隊,決議將免超額事宜納入介聘要點辦理。 一、108年6月14日府教課(二)字第1080688649號函復。 二、本案經「105年度國小及國中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與會成員有校長、教務主任代表及教師會代表)會議討論,考量「行政免超額」可穩定學校行政團隊,決議將免超額事宜納入介聘要點辦理。 三、本府教育局於本(108)年度修正介聘要點前,函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表示修正意見,惟各校均未就該條文提供修正意見;為博採諮諏,本府教育局亦於本年1月再次邀請校長代表及教師團體代表召開介聘要點之諮詢會議,會中仍決議維持原規定,並將與會人員之意見納入後續評估研議 四、本案經審議提案內容後維持現況,並已函復說明。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