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1/16 
來文字號
府衛檢字第107009579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本市106-107年度(第1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食品安全建設-強化衛生單位食安稽查及檢驗量能計畫」經費新台幣2,818萬8,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255萬元;市配合款563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6年10月26日FDA風字第106110591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106年度中央補助款預算為新台幣2,000萬元整,107年度補助預算為新台幣255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106年度為新台幣500萬元整,107年度為新台幣63萬8,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11月29日第31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預算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21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7000115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