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培雅、杜素吟、林美燕、黃麗招、林燕祝
- 連署人
- 案由
- 建請比照原臺南縣依「國民教育法」、「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落實每班置教師2人,每9班增置教師1人,並編列預算補足正式教師員額89名,以提升教育品質。
- 說明
一、原臺南縣依上述規定辦理,原臺南市則無,合併升格後仍是如此,形成一市二制。
二、根據教育局統計101年度依上述規定可增聘89名教師,但聘用正式教師需6,720萬,以代課老師取代只需2,688萬,故有意以代課老師兼課。
三、代課老師並非不好,但因為1年1聘,歸屬感不足,家長的信任度也不夠,造成親師、師生間的隔閡。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6/0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6/13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058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1.6.25.府教中(二)字第1010499910號函復: 一、依 貴會民國101年6月13日南議教育字第1010010587號函辦理。 二、本案於101年5月21日以府教中(二)第1010406589號函文各校本市公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中國中部)自101學年度起全面實行每九班增置教師一人。 三、感謝議會對本市教育議題的關心和支持。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