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7 
來文字號
府原綜字第113045325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核定本府辦理「113年度原住民族文化館改善計畫」經費新臺幣(以下同)96萬2,000元整(中央補助款37萬元;市配合款59萬2,000元)未及納入本(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113年2月7日原民發文字第1130000851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及第45點第2、3款規定辦理。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係設計監造費,執行總經費資本門109萬1,768元整,其中中央補助款13萬元業納入本年度預算,餘96萬1,768元(中央補助款37萬元;市配合款59萬1,768元)未及納入本(113)年度總預算;又配合預算編列進位至千元,計96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37萬元;市配合款59萬2,000元整),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26日第639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理由:本案係設計監造費,執行期程係配合文化部「114-115年度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爭取工程相關經費時程,預計自113年度下半年提報,隔年114年度核定補助後施工,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以利向中央請領工程經費補助款。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4/1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