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4/19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263988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提報臺南地檢署補助本市辦理「100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經費計新臺幣1200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0年度辦理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規定暨100年3月1日南檢欽文字第10001050121號函辦理。

二、1.計畫目的:

(一)利用多元化的課程,提升需高關懷學生之學習興趣,培養其正確學習態度及觀念,

加強學校學習適應力,使其逐漸融入正常課程。

(二)引進專業資源進入校園,協助學校輔導工作,使嚴重適應障礙與行為偏差學生能

得到適當的輔導,以重建心靈,進而減少青少年犯罪與校園暴力。

(三)為因應當前兒童及少年有關毒品、霸凌等犯罪問題頻傳,將於課程內容針對此類

問題加以設計,達到讓學生能遠離毒品避免受霸凌之目的。

2.實施對象:需高關懷學生(如:中輟生、低成就學習學生、嚴重適應困難、學習意願

低落有中輟之虞的學生等需高關懷學生)

3.計畫補助經費:本案活動類型共分為5大類別,其中補助細項分別如下:

(1).安親輔導社區生活營活動:10案各13萬8仟元。(2).需高關懷學生療程式

小團體諮商活動:50案各4萬2仟元。(3).個別諮商輔導活動:70案各4萬1

仟元。(4).陽光青少年活動:60案各5萬。(5).築夢年少課業輔導活動:42案

各5萬。(6).計畫審查會議:2案各2萬5仟元。(7).成果發表會:1案50萬。

三、上開經費由臺南地檢署全額補助本市100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經費計新臺幣1200萬元。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100年4月12日簽奉核准,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6/01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6/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729號 
執行情形
已函請學校積極執行預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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