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9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1/04/19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00263988號
- 提案單位/人
- 連署人
- 案由
- 提報臺南地檢署補助本市辦理「100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經費計新臺幣1200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0年度辦理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規定暨100年3月1日南檢欽文字第10001050121號函辦理。
二、1.計畫目的:
(一)利用多元化的課程,提升需高關懷學生之學習興趣,培養其正確學習態度及觀念,
加強學校學習適應力,使其逐漸融入正常課程。
(二)引進專業資源進入校園,協助學校輔導工作,使嚴重適應障礙與行為偏差學生能
得到適當的輔導,以重建心靈,進而減少青少年犯罪與校園暴力。
(三)為因應當前兒童及少年有關毒品、霸凌等犯罪問題頻傳,將於課程內容針對此類
問題加以設計,達到讓學生能遠離毒品避免受霸凌之目的。
2.實施對象:需高關懷學生(如:中輟生、低成就學習學生、嚴重適應困難、學習意願
低落有中輟之虞的學生等需高關懷學生)
3.計畫補助經費:本案活動類型共分為5大類別,其中補助細項分別如下:
(1).安親輔導社區生活營活動:10案各13萬8仟元。(2).需高關懷學生療程式
小團體諮商活動:50案各4萬2仟元。(3).個別諮商輔導活動:70案各4萬1
仟元。(4).陽光青少年活動:60案各5萬。(5).築夢年少課業輔導活動:42案
各5萬。(6).計畫審查會議:2案各2萬5仟元。(7).成果發表會:1案50萬。
三、上開經費由臺南地檢署全額補助本市100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經費計新臺幣1200萬元。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100年4月12日簽奉核准,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移請大會討論。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06/01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06/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729號
- 執行情形
- 已函請學校積極執行預算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