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8/17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設字第110098676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補助本市新化國民中學辦理「運動操場整建工程」案,追加經費新臺幣133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計93萬1,000元,市配合款39萬9,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8月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0002796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共計新臺幣933萬元(中央補助款計653萬1,000元,市配合款279萬9,000元),前已於本年度預算匡列800萬元,不足之133萬元(中央補助款93萬1,000元,市配合款39萬9,000),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8月16日第50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9/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9/0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9/1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15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805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