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文正 
連署人
蔡旺詮、莊玉珠、蔡育輝 
案由
檢測市售食米砷含量讓市民吃得安心。 
說明

根據2011年時衛生署的統計,台灣平均每37分鐘就有一人罹患大腸癌,當時大腸癌發生率已是世界第一。

今年3月16日,本市農業局及衛生局在記者會上表示,食米含砷未列入檢查項目,而2月27日台灣3家有機米砷含量在香港被驗出超過小孩使用限量0.1ppm,有機米沒使用農藥都如此,台灣稻絶大部分使用農藥,必須立即查明。

另有實驗指出,自種、不使用農藥的稻子,自晒自碾得到的米,經本市衛生局檢驗,汞鉛鎘的殘留皆為零檢出。但同批稻子,由別人用烘乾機烘乾、用碾米機碾出,得到的米則檢出含鉛0.02ppm,鎘0.1ppm。

顯見污染來自共用的烘乾機、碾米機,因為和使用農藥的稻子共用,無毒也變有毒,其中砷含量0.16ppm,超過0.1ppm的小孩使用限量。和台灣3家有機米在香港被驗出的砷含量0.11、0.14、0.16ppm差不多。可見調查食米砷含量有立即的必要,不應等中央把砷列入檢測項目才行動。

 
辦法
責令本市衛生局立即抽查、檢測市售食米砷含量,向本會報告結果,若砷含量超標,立即採取對策。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6/0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7000399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06.14府衛食藥字第1070355925號函復: 本府就「檢測市售食米砷含量讓市民吃得安心」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今年二月間報載台灣米遭香港驗出砷超標乙節,指稱來自台灣的「鴨間稻有機白米」及石磨工坊「台灣有機珍珠米」砷含量(分別為0.14ppm及0.16ppm)超出「美國及歐盟標準定予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的限量0.1ppm標準,引發各界關注。 二、經查我國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07)年5月8日公布「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施行。按限量標準為「米(去殼),如:糙米」之無機砷限量標準為0.35mg/kg;「米(碾白),如:白米」之無機砷限量標準為0.2mg/kg;「供為製造嬰幼兒(3歲以下)食品之原料米」之無機砷限量標準為0.1mg/kg。爰此,上揭食米檢驗結果並未超過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米重金屬限量標準。 三、另,衛福部食藥署業於本(107)年3月26日公布「米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TFDAH0006.00) 建議檢驗方法。有關米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衛生局擬訂於本(107)年6月30 日前完成米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建置,續於本(107)年7月間抽驗市售食米檢驗無機砷,監測調查無機砷背景值,為市售食米作把關,以確保民眾食的安心、健康。 四、檢測市售食米砷含量進程 日期 食米無機砷檢測進程規劃 5月1日-5月20日 標準品、相關耗材購置、檢量線及相關品管 ﹝添加回收率、重複性)建置 5月21日-6月10日 食米樣品前處理、上機方法測試 6月11日-6月22日 方法偵測極限建置 6月23日-6月30日 完成米中無機砷方法建立 7月10日-7月17日 抽驗市售食米 7月18日-7月31日 食米無機砷檢測 8月1日- 8月8日 發布抽驗市售食米無機砷檢測結果新聞稿 五、針對稻子交互使用烘乾機及碾米機之污染疑慮,建請農政權責主管機關對加強輔導農民自主管理與教育訓練。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