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淑惠
- 連署人
- 李文俊、林阳乙、杜素吟、張世賢、陳怡珍、蔡旺詮、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南區國宅社區活動中心實際使用情形,重新檢討並設置電梯,以提供當地老年人口或有使用需求的民眾使用,讓社區活動中心空間獲得充分運用。
- 說明
一、國宅社區活動中心興建於78年,為一棟二樓老舊建物。
二、該社區活動中心時常會舉辦老人文康活動及藝術季等相關藝文活動,使用率極高。
三、為使當地老人與行動不便人士,方便到達二樓空間參與活動,建請市府重新檢討建物使用情形並設置電梯,提供當地老年人口或有使用需求的民眾使用,讓國宅社區活動中心空間獲得充分運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11/2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2/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12262號
-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0年12月29日1100013861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9日府社兒字第1101524649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社會住宅應結合『公共托嬰中心』、『幼兒公托家園』、『日照中心』減輕年輕人負擔,使幼有所長,父母可以安心上班。」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之規劃 (一)本府社會局已向中央爭取社會住宅布建托嬰中心於南區 鹽埕段3102-74地號、東區新都心段70.71地號,俟獲衛福部核定補助即可布建。 (二)本府積極配合中央部會一同努力增加社會住宅建設,並規劃爭取設置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每一中心可收托60名以上幼兒空間,以納入市民多元托育需求之考量。 二、日照中心之規劃 (一)本市已規劃1處北區小東路北側基地公營住宅,此地位於本市北區延平段1576-3、1576-11地號共計2筆土地(都發局新建案)。 (二)本位置建物規劃地下3層/地上14層之建物,於地上1層規劃社區長照機構-日間照顧。本新建案擬於113年6月底完工;本局配合權管單位媒合意願廠商承租,並輔導辦理籌設立相關流程。 (三)截至110年11月底,本市已完成設立82家社區長照機構(日照、小規機)-日間照顧服務,分布於37行政區,提供近便性之服務。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5日府社團字第110160311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南區國宅社區活動中心實際使用情形,重新檢討並設置電梯,以提供當地老年人口或有使用需求的民眾使用,讓社區活動中心空間獲得充分運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業於110年11月15日邀請蔡議員淑惠、工務局、南區區公所、國宅社區發展協會及社會局辦理聯合會勘,經會勘決議:有關電梯配置請工務局協助評估可行性、裝設方式及所需經費。 二、社會局以110年11月17日南市社團字第1101398620號函請工務局及南區區公所依決議辦理。 三、案經工務局於110年12月6日南市工使二字第1101464579號函復因本案尚未提供電梯設備需求概算內容,尚無法協助評估;另有關外牆面增設電梯設備位置,仍請依建築法規檢討辦理。 四、爰社會局於110年12月13日南市社團字第1101502231號函請南區區公所提供電梯設備需求概算內容及經費,俾利提供予工務局評估可行性。將持續追蹤後續辦理情形。 五、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