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 
案由
建請市府教育局針對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性舞蹈及音樂競賽,榮獲特優以上之學生團隊及個人,提供公開表揚與成果展演機會,以彰顯學習成果並激勵學生積極參與。 
說明
  1. 學生於全國性競賽中榮獲特優以上成績實屬不易,往往需經長期訓練與努力方能脫穎而出。
  2. 此類成果不僅展現學生努力,更是城市教育成果的重要成績,因此若能安排成果展演或分享活動,使優秀團隊能於在地舞台呈現學習成果,將有助於激勵更多學生投入學習。
  3. 建請市府安排於本市重要活動或公共文化場域進行成果展演或示範演出。
 
辦法

依說明辦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175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教育局針對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性舞蹈及音樂競賽,榮獲特優以上學生團隊及個人,提供公開表揚與成果展演機會,以彰顯學習成果應激勵學生積極參與」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辦理公開表揚部分:本市每年均辦理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大會,公開表揚獲國際性及全國性以上各項競賽前三名或特優之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學生;獲獎項目涵蓋語文、美術、舞蹈、戲劇、音樂、數理、科學、體育等多元領域。 二、有關提供成果展演部分:本市自2020年首創並持續辦理兒童藝術節系列活動,邀請獲全國賽特優之音樂、舞蹈、創意戲劇學校團隊及本市績優傳藝團隊表演,提供市級演出舞台,以激勵學生表現並彰顯學習成果。 三、另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每年均辦理全國賽特優團隊演出推廣相關計畫,未來教育局亦將持續鼓勵本市參加全國學生音樂及舞蹈比賽特優學校報名參加,以進一步展現本市學生藝術教育優良學習成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