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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針對108年原住民全國運動會,建請民委會即早規劃相關人才培訓及充足經費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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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22日府族原字第1061359499號函復:
本府就「針對108年原住民全國運動會,建請民委會即早規劃相關人才培訓及充足經費的運作」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對於108年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預為規劃及培訓乙節,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預訂於107年6月召開「參加108年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籌備會議」,邀集本市原住民團體、相關專業代表等討論參賽項目及選手選拔辦法,屆時將依據會議共識遴聘總教練及各參賽項目教練,以協助本府籌組108年度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參賽隊伍。
二、至於參賽選手培訓事宜,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刻正研擬選手選拔機制,並以本市原住民重點選手及歷年參賽優異項目為主要組隊訓練項目,並俟108年度參賽項目定案後,即著手各項賽事選手培訓工作,以利延攬優秀原住民運動人才代表本市參賽。
三、承上,108年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相關經費,本府將援例編列150萬元預算外,107年度亦將匡列先期培訓經費,俟完成選手選拔作業後,於107年11月至12月進行第一期訓練,第二期訓練則規劃於108年2月至3月,期增加選手培訓期程,俾利爭取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