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郭清華、黃麗招、王錦德、李宗翰、蔡筱薇、邱莉莉、鄭佳欣 
案由
建請市府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增加體育單位編制及資源。 
說明

一、為打造全民運動的健康城市,強化本市運動競技選手競爭力,打造體育經濟春訓財等,應將體育處升格為體局,增加人力編制及資源。

二、高雄市政府體育處於去年升格為「運動體育局」,共有64名編制人力,台南已成為唯一沒有體育局的直轄市。

 
辦法
同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1/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1.本案與教育議提第5號案併案辦理。 2.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1/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2/0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0871號 
執行情形

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8.2.18府教體處人字第1080192483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以增加運動產業發展、爭取國際賽事,帶動運動人口」及「建請市府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增加體育單位編制及資源」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體育處升格為市府一級機關(體育局)一案,於本府財政及人力編制考量下,業已參考六都體育主管機關組織編制,針對本市體育處組織編制部分,增給正式編制員額10名及擴編為3組,以促進專責分工,修編案已於107年11月13日經考試院備查,短期將儘速補實現有職缺人員,後續再依實檢討組織改制可行性,期以逐步改善體育處組織現狀,提升工作效率及效能。

一、108年2月18日府教體處人字第1080192483號函復。 二、業已參考六都體育主管機關組織編制,針對本市體育處組織編制部分,增給正式編制員額 10 名及擴編為 3 組,以促進專責分工,修編案已於107年11月13日經考試院備查,短期將儘速補實現有職缺人員,後續再依實檢討組織改制可行性。 三、本案尚需進行可行性評估及視整體財政狀況研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