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宜瑾
- 連署人
- 郭清華、黃麗招、王錦德、李宗翰、蔡筱薇、邱莉莉、鄭佳欣
- 案由
- 建請市府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增加體育單位編制及資源。
- 說明
一、為打造全民運動的健康城市,強化本市運動競技選手競爭力,打造體育經濟春訓財等,應將體育處升格為體局,增加人力編制及資源。
二、高雄市政府體育處於去年升格為「運動體育局」,共有64名編制人力,台南已成為唯一沒有體育局的直轄市。
- 辦法
- 同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1/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1.本案與教育議提第5號案併案辦理。 2.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1/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2/01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0871號
- 執行情形
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8.2.18府教體處人字第1080192483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以增加運動產業發展、爭取國際賽事,帶動運動人口」及「建請市府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增加體育單位編制及資源」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體育處升格為市府一級機關(體育局)一案,於本府財政及人力編制考量下,業已參考六都體育主管機關組織編制,針對本市體育處組織編制部分,增給正式編制員額10名及擴編為3組,以促進專責分工,修編案已於107年11月13日經考試院備查,短期將儘速補實現有職缺人員,後續再依實檢討組織改制可行性,期以逐步改善體育處組織現狀,提升工作效率及效能。
一、108年2月18日府教體處人字第1080192483號函復。 二、業已參考六都體育主管機關組織編制,針對本市體育處組織編制部分,增給正式編制員額 10 名及擴編為 3 組,以促進專責分工,修編案已於107年11月13日經考試院備查,短期將儘速補實現有職缺人員,後續再依實檢討組織改制可行性。 三、本案尚需進行可行性評估及視整體財政狀況研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