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金鐘
- 連署人
- 林志展、呂維胤、陳怡珍、唐碧娥、許至椿
- 案由
- 建請社會局編列預算購置乾洗液,發放予各社區關懷據點、居家服務志工、以維護志工,衛生安全。
- 說明
- 社區關懷據點志工身繫採訪社區的孤、老、病之責,卻往往在訪視後欲進行個人衛生工作時須自掏腰包購置乾洗手液,建請社會局編列預算,為社區志工增添溫馨的驅動力。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6/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送大會討論。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08/20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09/0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4832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市府104年9月11日府社照字第1040910306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社會局編列預算購置乾洗液,發放予各社區關懷據點、居家服務志工、以維護志工,衛生安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是社會中珍貴的資源,身繫訪視社區內孤、老、病之責,志工因執行關懷訪視業務需乾洗手液消毒,以保障服務對象與志工彼此之健康。 二、依「臺南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經費補助申請及處理作業要點」規定,據點得依據點特性及需求自行規劃有關據點服務之支出費用,為維護據點服務衛生安全,考量志工關懷訪視業務需乾洗手液,該項購置預算費用得於業務費經費補助項目內購置支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