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 
連署人
陳秋宏、鄭佳欣、沈家鳳、呂維胤、蔡筱薇、周麗津、陳怡珍 
案由
水景橋應改善重車可以通行。 
說明

自從湖港打通水景橋興建完成通行之後,反而造成遊覽車、貨車不能通行,使原本先天不良的安平舊部落交通雪上加霜,為了安平長遠發展,改善水景橋可以通行重車已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安平最近將再增加一間五星級豪華飯店,遠洋漁港遊艇碼頭一帶發展指日可待,但是興建水景橋之後,重車只剩下安北路可以出入,水景橋的改善有其必要性。

為了增加安平夜間觀光景點,文化局於7月15日引進虎鯨活動,地方雖有批評聲音,但還是吸引不少人潮,如果恢復安平路850巷公車通行,利用湖港大面積水域舉辦水上活動,虎鯨元素、南洋風情、歐洲文化,成為安平夜間的亮點!位於湖港西邊五星級的福爾摩沙飯店即將開幕,過去政府失敗的湖港建設,若能結合民間業者,善加利用活化,稍加整理改善綠美化,對整體環境也一定會有加分作用,水景橋的改善更是迫在眉睫!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1/0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1/21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1/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1/2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081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2月8日府工養一字第1100188367號函復: 一、經洽水景橋原始設計單位表示(詳附件),水景橋設計採用H10-44(M9)載重標準,只能通行9噸以內小型車輛。遊覽車、大貨車為大型車輛,車重在18噸以上,與設計標準差異甚大。 二、水景橋是否可以補強供大型車輛通行?說明如下: (一)若要通行大型車輛,必需採用設計標準H20-44(MS18),與原有標準H10-44(M9)差異大,在改善上必需重新檢討上部結構、盤式支承、下部結構。 (二)水景橋上部結構為一座3跨鋼拱橋,鋼橋桁架相互聯結,要達到H20-44標準必須整座置換。 (三)盤式支承及下部結構的橋台、橋墩、基樁在設計標準放大一倍以上也有相當不足,必須重新施作。 三、依上述資料,水景橋尚無法透過補強改善方式通行重車。若須通行重車,必須整座橋梁重新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