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沈家鳳、鄭佳欣 
連署人
陳怡珍、Ingay Tali穎艾達利、Kumu Hacyo谷暮.哈就 
案由
請市府重新研議一里一據點的申請辦法。 
說明
為因應長照政策更加落實,照顧在地長者,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等衍生問題,並減輕家庭負擔請市府研議相關措施。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8/2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9/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9/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9/1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8377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9月25日1090008785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9月25日府社照字第1091145064號函復: 本府就「請市府重新研議一里一據點的申請辦法」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協助長者在地安老,衛生福利部自 94 年起由在地民間團體等結合志工夥伴,積極推動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就近提供健康長者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健康促進及餐飲服務,以鼓勵長者社會參與。 二、為提升據點服務可近性,衛福部社家署補助單位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依「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規定,擴增設置新據點應以未設置據點之村里為限,以原住民區、離島及偏遠地區,或福利資源缺乏、65 歲以上老人人口比率較高之村里優先設置為原則。 三、本府社會局衡酌在地關懷照顧服務之可近性及長者需求,針對前項如有特殊情形未於規定之村里設置,已有研擬並訂有規定辦理。如有特殊情形,可依「臺南市政府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設置要點」規定第 4 點:「同一里以設置一據點為限,因幅員遼闊、交通不便、聚落分 散不同等原因,有另設置據點之必要者,得於相距三公里以外之處設置另一據點。但據點之申請人及志工成員不得重複」申請辦理。 四、本府期望以社區營造及社區自主參與之精神,鼓勵更多的里辦公處、民間團體等設置關懷據點,落實社區長者關懷照顧,提供在地的初級預防照顧服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