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26/05/11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15063625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擬具「臺南市潟湖區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臺南市潟湖區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自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制定施行,迄今未曾修正。鑒於本市潟湖區域具天然屏障,環境條件相較其他類型水域更為安全,茲為擴大本市娛樂漁業產業規模,提升觀光經營效能,於確保安全性條件前提下,修正兼營娛樂漁業之舢舨、漁筏限載人數之上限及限制規定,爰擬具本自治條例第八條修正草案。

二、本案業經本府115年5月5日第74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三、檢附「臺南市潟湖區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含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修正草案條文)1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26/05/2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04 
審查意見
照修正條文通過,詳審查結果對照表。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15000531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