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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陳怡珍、陳秋萍、Ingay Tali穎艾達利、蔡旺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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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教育局加強臺南市各校學生,牢記教育部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戲水安全宣導,以避免溺水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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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加強本市各校學生,牢記教育部『救溺五步、防溺十招』戲水安全宣導」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加強學生牢記教育部「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具體作法說明如下:
(一) 請各級學校利用學生班會、週會、教師會議、家長會與班親會等場合,宣導救溺五步與防溺十招,以加強親師生安全意識。
(二) 請各級學校利用學生集會時間使用111年水域安全宣導圖卡與影片積極向學生宣導「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與防溺十招」水域安全觀念。
(三) 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水域安全教育宣導(含疫情期間線上辦理),111年1月至6月初步估計共辦理456場次以上,參與學生共計20萬人次以上。學校暑假期間持續利用臉書、網站與家長 LINE 群宣導。
二、為保障水域安全,提升學生救溺與防溺能力,戲水季節(4月~11月)本府教育局每月公告或函請各級學校落實學生水域安全教育,相關說明如下:
(一) 配合教育部將每年五月訂為水域安全宣導月,並轉知救溺防溺相關宣導影片、網站與圖卡之連結,供各校宣導之用。
(二) 提醒學童若有前往水域戲水的需求務必由家長陪同,避免學童單獨戲水且選擇安全之戲水場所,隨時留意水域遊憩地區警示旗幟及水域安全標誌。
(三) 禁止學童單獨或結伴戲水,倘有查知學生逕自前往危險水域戲水或無故進入危險水域者,國中納入學生獎懲規定(校規),國小結合現行學校榮譽制度或以書面通知方式,請家長配合共同督導學童勿涉足危險水域。
三、有關校園水域安全宣導由本府教育局負責,另全市水域安全工作與學生游泳教學則由體育局主政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