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3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陳金鐘、邱莉莉、王峻潭 
案由
請儘速整修或重建竹溪橋與竹溪人行便橋,以避免危險之發生。 
說明
依民眾反映,竹溪橋與竹溪吊橋已年久失修損壞。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844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12月19日府工養一字第1061333936號函復: 一、竹溪橋改建工程本府已提報納入前瞻計畫-臺南市「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竹溪水環境改善計畫第二期工程辦理改建,總提報經費為24,600千元(中央補助款:78%,19,188千元、地方分擔款:22%,5,412千元),已於106年11月3日經本府審查通過送中央爭取經費。另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已於106年12月8日召開「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提案審查會議。 二、竹溪人行便橋步道棧木老舊破損且油漆已脫落,經本府水利局於106年8月11日邀集相關單位會勘結果,將由本府水利局「竹溪流域周邊景觀改善計畫-生態湖河段計畫」廠商協助更換棧木及重新油漆,待完成變更設計程序後即可施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