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7/18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14102955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本市辦理「114年度海興段水肥場改善計畫」經費新臺幣200萬元乙案(中央補助款計150萬元,市配合款計5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4年06月18日環管廢字第1147114679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200萬元(中央補助款計150萬元,市配合款計5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7月15日第7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局海興段水肥處理場作為臺南市水肥進場場所之一,場內部分設備亟需進行修繕改善,且需於114年11月30日完成發包,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