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5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陳秋宏 
連署人
陳皇宇、蔡筱薇、謝舒凡、周嘉韋 
案由
建議社會局對所轄之社區活動中心應固定編列修繕及設備改善經費,以利社區提供更妥適的服務。 
說明
目前社區活動中心設備若損壞老舊苦無經費可以整修,建請社會局針對所轄社區活動中心,應編列年度修繕與設備改善費用,以利提供社區更妥適的服務。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03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議社會局對所轄之社區活動中心應固定編列修繕及設備改善經費,以利社區提供更妥適的服務」案,敬答覆如下: 一、 目前本市社區活動中心計有149間,為強化市有社區活動中心使用效能,維護公有建物公共安全,社會局每年編列預算1,400萬元補助設施設備,補助對象為社會局列管之社區活動中心。由各區公所提出修繕或購置需求送社會局申請。 二、 因應現各社區活動中心老舊相關建物須檢討修繕等情形,社會局預算業無法支應龐大修繕經費,已援用「臺南市政府辦理基層建設小型工程作業要點」第5條第1款規定,請各區公所設施設備暨修繕社區活動中心案件大於200萬元以上,先行提送專案計畫報經本府核定後,提報市府總預算各區公所通案項目審查,列入公所年度預算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