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4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 
連署人
蔡蘇秋金、呂維胤、沈家鳳、邱莉莉、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政府應在安平漁港設置斜坡道。 
說明
斜坡道的設置可以減輕碼頭的負擔,對水上活動是必要的設施,過去安平的碼頭就有斜坡道,後來因為開發的關係被取消掉實在可惜,為了發展水上休閒活動相關產業,政府應盡速完成斜坡道的設施。 
辦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1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0579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 「 府應在安平漁港設置斜坡道 」決議案 ,敬答覆如下:

一 、安平漁港為漁、港法公告 第 一 類漁港 ,漁港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刻 以漁港遊艇碼頭為中心,配合週邊腹地,推動 「 安平漁港遊艇管理中心等BOT案 」 計畫,以遊艇俱樂部為主軸 ( 含服務中 心、住宿 、 休閒設施等 ), 發展成為遊艇基地。 有關斜坡道設置需求,漁業署已併入該BOT發展計畫整體規劃設置,以提供遊艇停泊全方位服務 。 二、 本 案建議於安平漁港設置斜坡道, 較適宜之地點為林默娘公園停車場。經查該處土地都市計畫為公園用地,水域部分係地政局經管之抵費地, 需由用地機關依法價購。 三、本府 108年6月 14 日邀請相關單位進行現勘,坡軌道相關設施及動線若影響停車場管理及使用,建議於停車場委 外經營合約結 後( 民國 112年 ),再行建置 。 四 、另 府函請漁業署評估於林默娘公園停車場建置斜坡道之可行性,依據漁業署 108年6月 28 日漁一 字第 1081315432號函 ( 略 )「 該區域於漁港計畫土地使用 分區屬公園綠地用地,允許使用項目為『供公園及其 相 關遊憩與服務設施使用,或經漁港主管機關核准之與綠美化相關之設施 』。旨揭規劃 『斜坡軌道 」之用途查與漁港計畫不符,礙難同意設置 。」

五、 本府再以 109年 7月 20日府農港字第 1090856640號書函請農委會研議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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