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11/19 
來文字號
府水綜字第107131202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本市「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三期)補助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非工程措施執行計畫書(大型移動式抽水機增購)」經費新臺幣8,64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456萬元,地方配合款5,184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7年10月17日經水防字第1075325856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為因應108年度汛期間擴增抽水機抽排水及應變調度能量,降低本市轄內淹水風險,提升防洪成效,計畫辦理72台12英寸大型移動式抽水機增購案,所需預算經費合計新臺幣8,64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456萬元,地方配合款5,184萬元),基於本年度未編列預算,亟需以墊付款先行辦理。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1月14日第36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11/2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2/2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802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