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10/20 
來文字號
府觀業字第110126792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市辦理「111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違法旅宿管理工作補助計畫」,補助經費新臺幣450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10年10月12日觀宿字第110060169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辦理。

三、本案相關說明: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市辦理「111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違法旅宿管理工作補助計畫」,補助經費含「聘用旅宿管理工作人員」、「法律服務費用」、「租賃稽查車輛」及「旅宿稽查蒐證作業」等費用,總補助經費計新臺幣45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10月19日第51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2/14 
審查意見
第3屆第10次臨時會110年12月14日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2/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27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1364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