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5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17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2/12/07
- 來文字號
- 府環水字第111158519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估列補助本市辦理「112年臺南市畜牧廢水氨氮回收推動計畫」新臺幣808萬5,000元(中央補助款468萬9,000元,地方配合款339萬6,000元)墊付事宜,為爭取時效,敬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提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111年8月16日環署水字第1111111095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 本案環保署估列補助總經費為新臺幣808萬5,00元(中央補助款468萬9,000元,地方配合款339萬6,000元)惟因中央估列補助計畫日期較晚,未及納入本局112年度預算,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11月22日第57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2/1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12/15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2/22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2/28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2103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