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5/14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3066474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府113年度「鄉(鎮、市、區)公所行政中心及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室內外裝修整建計畫」共12案,總經費新臺幣2,116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113年度總預算,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3年5月8日台內民字第1130221356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辦理。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2,116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5月14日第646次市政會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經費依計畫規定,執行期程自當年度核定日(113年5月8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驗收、結算,最慢需於次年度1月底前檢具所有相關成果辦理核銷,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以利於本年度辦竣並向中央核結。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5/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53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