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 
連署人
鄭佳欣、王錦德、林志聰 
案由
有關臺南市北區立人國小幼兒園園舍老舊盼新建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改造全新之園舍,提供良好幼教環境,並增加班級數,以減輕家長的育兒負擔。 
說明

臺南市北區立人國小擁有百年以上的歷史,原為第二公學校,經數度更名,由寶公學校、臺南市北區第一國民學校、到今天的立人國民小學。因此,校內幼兒園園舍已老舊不堪,影響幼兒學習環境,導致家長憂心。除此之外,學校位置位於市區,人口密集、方便家長接送,但僧多粥少,報名率高、中籤率低,導致家長難以讓孩子擠進公幼的窄門。

爰此,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改造立人國小幼兒園全新園舍,並增加班級數,以提供完整健全之教保學習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1/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1/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2/0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086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8日以府教特(一)字第1080255552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有關臺南市北區立人國小幼兒園園舍老舊盼新建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改造全新之園舍,提供良好幼教環境,並增加班級數,以減輕家長的育兒負擔。」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局業已108年1月22日南市教永字第1080139244號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經費,唯據該署108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10753號函所示,依「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補助審查原則」之規定,班級數46班之學校,推估其教室數量應為87間。尚低於學校實際自行盤點教學空間91間,爰全案未達法定校舍拆除重建之需求。 二、教育局刻就該署來函疑義所示,以108年1月31日南市教永字第1080185038號函請立人國小具體敘明各校舍空間之使用現況,再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經費補助。 另貴提案希望增加班級數,本市前有私幼公立化計畫,現有教育部準公共化機制,推動政府與私幼合作,提供平價且具一定品質之教保服務,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另教育部亦持續推動設立非營利幼兒園,故是否增加班級數,目前研議中。

一、108年3月8日教特(一)字第1080255552號函復。 二、本案刻正積極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爭取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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