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王峻潭、黃麗招、蔡玉枝 
案由
建請市府加強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相關設施及植栽,提昇該地區居民生活品質及休閒空間。 
說明

一、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原為永康第一公墓遷葬完成後市有之閒置空地,在縣市合併前永康市公所即已發包完成,闢建忠孝運動公園(含二座慢速壘球場、二座網球場、籃球場、步道及植栽綠美化..等)。

二、因縣市合併致工程延宕,承包商提出解約,永康區公所重新辦理發包;但原發包金額,已無法容納原設計發包工程項目,故取消二座網球場、籃球場及綠美化植栽之工程項目。

三、該地周邊係永康區人口數最多、最密集之地區,原公墓已遷葬闢建為運動休閒之公園,民眾引頸盼望;但因縣市合併,致原規劃設計改善該地區生活環境品質之理想,未能一一呈現,乃該地區民眾一大憾事。

四、本市為節能減碳示範城市,公墓遷葬完成後之閒置空地應儘速規劃闢建為可供市民休閒運動之綠美化空間。

 
辦法
該工程施工中,建請市府編列補助經費,將取消未發包施工之工程項目一併完成。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6/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6/1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058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1.7.10.府教體字第1010498339號函復: 一、依 臺南市議會101年6月13日南議教育字第1010010589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案件之辦理進度,謹說明如下: (一)旨揭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之管理單位為永康區公所,位於永康區忠孝段-4地號(永康區忠孝路250號永康區納骨塔對面),目前土地使用分區劃設為墓地,公園開闢係於臺南縣市合併改制前,由原臺南縣永康市公將公墓遷葬進塔,並於101年2月29日完工,同年4月3日驗收,除花木植栽及修建步道、涼亭乙座,另設有運動設施(備)項目有簡易籃球場2座及簡易壘(棒)球等球類練習場2座,惟受限於前述土地分區使用規定,未設置永久性建築。 (二)有關永康忠孝公園運動設施不足乙案,本府已錄案研議,倘能符合土地分區使用規定,必依據當地居民運動人口結構及運動習慣,優先規劃設置民眾需之運動設計。 三、貴席等關心本市體育發展以及民眾運動之權益,本府謹表謝忱。

教育局體育處執行情形: 本案刻正依據臺南市議會101年8月17日南議教育字第1010010907號函,檢附之臺南市議會第1屆第7次臨時會議員提案(教育第6號案),請永康區公所提報忠孝運動公園土地使用分區之變更,俟該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定依當地民眾運動人口結構及需求,通盤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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