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文正 
連署人
蔡旺詮、唐碧娥、莊玉珠 
案由
揭發「一中」教科書課文違反課綱,教育部違法。 
說明

2016年1月主張廢104課綱的民進黨勝選,3月26日臺灣有人在北京和辛旗商討對策,「中華奉元學會第28期電子報」刊出了部分對話,暴露中國黑手伸入臺灣課本主導課綱的事實,證實馬英九政府推出微調課綱(又稱104課綱)是奉中國之命行事,故104課綱與臺灣地位有關的文字為:「說明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內容與中華民國政府光復臺灣……」。

但民進黨上台,教育部立刻在2016年5月31日公告廢止104課綱,回復「說明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中央政府遷臺及臺灣國際地位確立的過程……」的101課綱,在課綱上把「光復」臺灣改回「接收」臺灣,也去除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但現行高一歷史市售9個版本,都還把開羅宣言放入課文,甚至明目張膽敘述,英、美、中3國在開羅宣言聲明戰後臺灣歸還中華民國等等,違法也違反史實。因教育部稱「史料原文」是國史館藏的開羅「開羅公報全文」,但該公報顯示是概括之聲明而非共同聲明;而「臺灣歸還中華民國」不是3國的共同宗旨,只是某國(中國)的宗旨。

 
辦法

一、建請蔡英文注意上述教育部的違法事實,立即下令改正違法的課文。

二、責令本市教育局立即發文市轄國高中,修正開羅宣言錯誤的課文,並立即恢復國中歷史科教師開羅宣言研習,否則教育局長撤職查辦。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5/3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381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7.5府教專字第1070758938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揭發『一中』教科書課文違反課綱,教育部違法」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高國中小教科書之審定為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權責,教科書選用為學校權責。 二、歷史老師開羅宣言研習業於106年9月29日假大灣高中辦理。

一、107年5月15日府教專字第1070505149號函復。 二、學校之教科用書須由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後由學校選用之。 三、有關高國中小教科書之審定為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權責,教科書選用為學校權責。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