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宗翰、劉米山、沈家鳳、陳秋宏、黃麗招、呂維胤、蔡筱薇、Ingay Tali穎艾達利
- 連署人
- 蔡蘇秋金、陳昆和、林志展、林宜瑾、楊中成、沈震東、蔡旺詮、吳禹寰、鄭佳欣、許又仁、郭鴻儀
- 案由
- 要求重新檢討自用住宅房屋稅。
- 說明
一、新房界線一刀劃在105年7月1日,將使未來下一代購買負擔增加、新屋價格增加、租屋價格增加。
二、要求臺南市政府重新檢討自用住宅房屋稅,調降或凍漲自用住宅稅基,並加高刻意囤屋持有人成本,以符合房屋稅核心價值與目標。
- 辦法
- 如案由及說明。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2/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07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080002017號
- 執行情形
- 市府108.3.25府財稅字第1080375560號函覆: 本府就「要求重新檢討自用住宅房屋稅。」,敬覆如下: 本市108 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決議單一自住房屋,於課徵房屋稅時折減課稅現值16%(即實質稅率由1.2%降低為1%),現值最高折減100萬元,但附帶決議建議臺南市政府應提「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建請貴會支持提高非自住房屋之稅率,俾配套建置符合租稅公平之房屋稅制度,落實居住正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