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冠維 
連署人
杜素吟、陳怡珍、陳碧玉 
案由
建請市府推動社會住宅結合社區需求規劃設計,將永康區三合里里民活動中心空間及停車需求納入新建社會住宅整體規劃。 
說明
  1. 永康區三合里辦公處反映,該里長久以來沒有里民活動中心可提供地方民眾集會、活動及辦理里內各項公共事務,近年來隨著里內人口增加,里內缺乏公共停車場也無法因應衍生的停車需求,亟待改善。
  2. 市府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預計於永康區三合里內規劃新建社會住宅,考量里內公共設施無妥適合地及土地取得不易等問題,建議社會住宅朝向複合多元使用方式,結合社區需求規劃設計,請市府都發局於新建三合里社會住宅作整體規劃,一樓規劃里民活動中心空間,並將停車空間部分釋出提供公共停車使用,以提升三合里生活品質。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8/2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0737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推動社會住宅結合社區需求規劃設計,將永康區三合里里民活動中心空間及停車需求納入新建社會住宅整體規劃」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案永康區三合里社會住宅係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興辦,有關活動中心及停車需求納入規劃乙節,本府都市發展局前於113年6月6日南市都住字第1130808659號函轉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國家住都中心)參辦在案。 二、 承上,據國家住都中心回函表示,針對里民活動中心部分,社會住宅地面層提供地方政府作社會福利空間皆為有償使用,建議可 參考已開工之「正強安居」設置正強里活動中心案例,請本府民政局正式提出申請。另有關停車需求部分,社宅完工後採整體委託專業廠商經營管理,除保留適當比例予社宅住戶,其餘開放地區居民承租。 三、 前揭活動中心申請乙節,本府都市發展局已轉請民政局評估。 四、 貴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