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8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方一峰、吳通龍、許至椿、蔡宗豪、林冠維、李中岑 
案由
請市府於各區公所、各里社區活動中心或民眾出入頻繁的市集街道設置電子螢幕看板以廣週知各藝文活動讓民眾熱情參與各藝文活動。 
說明
因臺南文化中心、新營文化中心經常舉辦絕佳的藝文或親子活動,為推廣使民眾週知,得以讓民眾(親子)熱情且及時參與,請市府於各區公所、各里社區活動中心(實質有民眾使用率高的活動中心)或民眾出入頻繁的市集街道設置電子螢幕看板。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754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3年12月25日1130012689號 本府就「請市府於各區公所、各里社區活動中心或民眾出入頻繁 的市集街道設置電子螢幕看板以廣週知各藝文活動讓民眾熱情 參與各藝文活動」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各區公所、各里社區活動中心或民眾出入頻繁的市集街道設置電子螢幕看板部分,將責請各區公所協助依現有相關電子螢幕看板設施加強宣導各藝文活動資訊;另考量各區公所、活動中心及市集街道等民眾出入頻繁地點現況及需求各有不同,請各區公所先行評估,並依地方民眾實際需求研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