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9/18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8109443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08-109年「前瞻基礎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第二期第三階段補助新建北區大和社區活動中心經費新臺幣3,997萬2,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280萬元,市配合款1,717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8月23日衛部顧字第1081962264A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為配合中央推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本案獲衛生福利部核准補助新建北區大和社區活動中心案,總經費新臺幣3,997萬2,000元整(衛福部補助2,280萬元,本市編列配合款1,717萬2,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9月10日第40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0/04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0/09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931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