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9/09/18
- 來文字號
- 府社秘字第1081094431號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08-109年「前瞻基礎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第二期第三階段補助新建北區大和社區活動中心經費新臺幣3,997萬2,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280萬元,市配合款1,717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8月23日衛部顧字第1081962264A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為配合中央推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本案獲衛生福利部核准補助新建北區大和社區活動中心案,總經費新臺幣3,997萬2,000元整(衛福部補助2,280萬元,本市編列配合款1,717萬2,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9月10日第40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0/04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0/09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9315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