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4次 臨時會
- 類別
- 會務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會務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賴議長美惠
- 連署人
- 案由
- 訂定「臺南市議會議員質詢辦法(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一、為規範議員質詢對象、時間、方式等,以期充分反映民意,依本會議事規則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訂定之。
二、檢附「臺南市議會議員質詢辦法(草案)」。
- 辦法
- 提請大會同意後,發布施行。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04/01
- 大會決議
- 一、第二條第二項修正為:業務質詢,在各相關委員會向市政府所屬各局處會及公營事業機關提出,以其所職掌之業務為範圍,由各有關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負責答覆。但如經由出席議員過半數之決議,市長必須列席。 二、修正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