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8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8/18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15123456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116年度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所需經費新臺幣(下同)1億元(中央補助款8,000萬元、市配合款2,0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5年7月31日環循會字第1156116616號函暨本府環境保護局115年7月21日環廢字第1150090732號函所提計畫書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1億元(中央補助款8,000萬元、地方配合款2,000萬元),因未及納入116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1日第7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於115年7月31日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補助,並自116年1月起執行,因時程緊迫,且有助降低石綿對市民健康之危害,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