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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吳通龍、許至椿、鄭佳欣、林燕祝、尤榮智、曾培雅、李中岑、周奕齊、李文俊、蔡淑惠、陳昆和、李鎮國、盧崑福、林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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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巿民生活,全民身心受創,建請發給臺南市民濟助金2,000元,死亡者濟助金10萬元,所需經費辦理墊付及預算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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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1年11月1日1110020011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28日府社助字第1111368560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全民身心受創,建請發 給臺南市民濟助金 2,000 元,死亡者濟助金 10 萬元,所需經費辦理墊 付及預算轉正」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為協助設籍本市老人、幼兒及弱勢族群提前做好防疫整備工作,因應 Omicron 亞型變異株 BA.2、BA.4 及 BA.5 將帶來新的疫 情挑戰,爰於 111 年 9 月發放臺南市因應疫情發放防疫補貼,以 協助本市老人、幼兒、及經濟弱勢民眾度過嚴峻疫情。
二、「111 年臺南市因應疫情發放防疫補貼方案」,以補助設籍本市市民 符合下列對象,每人發放新臺幣 1,000 元:
(一)領有重陽禮金之 65 歲以上老人及 55 至 64 歲原住民。
(二)設籍本市未滿 6 歲幼兒。
(三)符合社會福利身分者:領有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領有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領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者,已於 111 年 9 月 29 日由本府社會局及本府教育局匯款至符合資格民眾帳戶,因故無法提供帳戶之受補助對象,將另外通知領取現金。截至目前防疫補貼已撥款 4 億 7,564 萬 4,000 元,受益人次 47 萬 5,644 人次。
三,衛生福利部針對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已有提供防疫補償(受隔離或檢 疫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 1,000 元)及確診者死亡慰問金新臺幣 10 萬元,以與民眾共同攜手度過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