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通龍 
連署人
 
案由
大丘里中坑聯外道路邊坡改善工程。 
說明
申請改善未至道路下邊坡滑動,導致路面塌陷,危及里民、農民出入安全,實有改善之必要。 
辦法
請農業局有關人員安排勘查。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市府會同建設委員會委員勘查後再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8/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9/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0001126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台南市政府100.09.20府農工字第1000726719號函復: 一、旨揭工程因位屬國有林班地範圍內,不符合市款編列農路改善工程計畫補助原則,嗣後因發生七月豪雨,本案工程因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99年11月24日召開99年度凡那比颱風公共設施災害復建經費專案審查會議決議事項:『位於林班地內之農路復建工程且地方政府維護管理之案件,地方政府依「中央對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及「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提報申請災後復建補助』,本府於七月豪雨後立即請六甲區公所將此工程提報100年7月豪雨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並獲核准,目前已辦理規劃設計中。 二、有關審查意見「市府會同建設委員會勘查後再議」乙節,茲以該工程已核定在案,請 貴會惠予同意免再勘查。 ————————————————-本案工程因位屬國有林班地範圍內,不符合市款編列農路改善工程計畫補助原則,嗣後發生七月豪雨,本案工程因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99年11月24日召開99年度凡那比颱風公共設施災害復建經費專案審查會議決議事項:『位於林班地內之農路復建工程且地方政府維護管理之案件,地方政府依「中央對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及「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提報申請災後復建補助』,本府於七月豪雨後立即請六甲區公所將此工程提報100年7月豪雨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並獲核准,於100年11月29日決標,並於100年12月16日開工,預計101年4月2日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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