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朝來、蔡秋蘭、蔡蘇秋金 
連署人
林美燕、蔡玉枝 
案由
請市府於佳里區佳里段1630-14地號等六筆非公用市有土地勿採地上權招標方式開發,應編列預算及爭取內政部經費興建含地下停車場之專用多功能綠建築聯合活動中心。 
說明

一、市府於本屆臨時會以民政第四號案向議會提案擬將本市佳里區佳里段1630-14、1630-15、1630-16、1630-17、1630-18、1630-21等六筆市有土地,辦理地上權招標,並提供建物1至3樓'部份'空間為活動中心之用。

二、105年3月15日由陳朝來、蔡秋蘭、蔡蘇秋金等三位議員,召開公聽會,民政局與佳里區公所人員列席,近三百名佳里市民參與,與會民眾一致反對採地上權招標方式開發(如附件),一致請求市府應編列預算及爭取內政部經費,興建為含地下停車場之多功能綠建築聯合活動中心。

 
辦法
請市府於佳里區佳里段1630-14地號等六筆非公用市有土地勿採地上權招標方式開發,應編列預算及爭取內政部經費興建含地下停車場之專用多功能綠建築聯合活動中心。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3/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3/30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4/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1831號 
執行情形

105年4月20日府民自字第1050355240號函回復如下: 本府就「佳里區佳里段1630-14地號等六筆非公用市有土地勿採地上權招標方式開發,應編列預算及爭取內政部經費興建含地下停車場之專用多功能綠建築聯合活動中心。」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佳里第二聯合活動中心預定地,本府業於103年9月核定新台幣150萬元予佳里區公所辦理地上物拆除及周邊環境綠美化等作業,目前現場綠美化及臨時停車空間均已完成,提供周邊民眾休憩使用。 本案經多次研商討論,該預定地為都市計畫商業區,為考量佳里區未來整體發展推動,增加大型商場…等企業進駐佳里區,進而帶動佳里區及周邊區域開發,故佳里第二聯合活動中心預定地規劃為活動中心為基礎的BOT開發案,除了提供里民完善休憩活動空間外,亦可將商業區土地發揮最大效益,帶動佳里區之整體發展。 一、105年4月20日府民自字第1050355240號函復市議會。 二、有關佳里第二聯合活動中心預定地,本府業於103年9月核定新台幣150萬元予佳里區公所辦理地上物拆除及周邊環境綠美化等作業,目前現場綠美化及臨時停車空間均已完成,提供周邊民眾休憩使用。 三、本案經多次研商討論,該預定地為都市計畫商業區,為考量佳里區未來整體發展推動,增加大型商場…等企業進駐佳里區,進而帶動佳里區及周邊區域開發,故佳里第二聯合活動中心預定地規劃為活動中心為基礎的BOT開發案,除了提供里民完善休憩活動空間外,亦可將商業區土地發揮最大效益,帶動佳里區之整體發展。 四、本案目前議會退回尚未完成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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