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5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宗豪 
連署人
林美燕曾培雅陳皇宇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研議推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弱勢青年AI數位工具補助計畫,協助經濟弱勢族群運用人工智慧(AI)及數位工具提升學習、就業與職場競爭力,縮減數位落差。 
說明
  1. 人工智慧(AI)技術已廣泛應用於文書處理、資料分析、設計創作、程式開發及影音製作等領域,逐漸成為現代學習及職場所需的重要能力。
  2. 然而部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弱勢青年受限於經濟條件,難以負擔ChatGPT、Canva、Adobe等數位工具費用,導致在學習及就業競爭上處於不利地位,形成新的數位落差。
  3. 新竹市已推出「AI領航青年數位工具補助計畫」,針對青年及弱勢族群提供數位工具補助,協助提升數位能力及職場競爭力,相關作法值得本市參考。
  4. 臺南市為科技產業重鎮,亦有大量學生、求職青年及創作者投入數位工作領域。市府應協助經濟弱勢族群取得數位工具資源,避免因家庭經濟因素而喪失學習及發展機會。
  5. 數位落差已逐漸成為社會不平等的新型態,市府應及早規劃相關補助及培力措施,讓弱勢族群也能享有數位轉型帶來的機會與成果。
 
辦法
  1. 請市府研議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弱勢青年推動AI數位工具補助計畫。
  2. 補助項目可包含生成式AI工具、數位設計工具、影音創作工具及相關數位應用服務。
  3. 請市府研議結合數位培力課程、就業輔導及青年發展政策,提升補助效益。
  4. 請市府提出補助對象、補助額度、預估經費及執行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5000544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研議推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弱勢青年AI數位工具補助計畫,協助經濟弱勢族群運用人工智慧(AI)及數位工具提升學習、就業與職場競爭力,縮減數位落差。」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認同AI數位工具已成為青年學習、職涯探索、創業提案、內容創作、資料整理及公共參與的重要輔助工具,協助青年正確、安全且有效使用AI工具,確為青年政策可持續關注之方向。惟本市青年人口規模、財政條件及青年事務業務量能,與新竹市有所不同,尚須審慎評估經費、人力、系統及行政執行量能。 二、本市如參照新竹市政策基準,提供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青年補助每人上限6,000元整,預算需求約需3,715萬8,000元,且尚未包含申請系統建置、專案人力等支出成本,相關客服諮詢、案件審查、核銷撥款之行政負擔亦需納入考量。 三、經了解,新竹市青年發展中心115年度辦理「AI 領航青年數位工具補助計畫」,計畫原編列約70萬預算,預估補助約200案,但自4月開辦至6月已收到400多件申請,且後續執行已面臨眾多弱勢群體爭取擴大補助,如具身心障礙、原住民或新二代身分者,爰該中心刻正因應規劃(相關資訊以新竹市青年發展中心實際公告為主)追加預算開放第二梯次補助申請,顯示此類補助政策雖具吸引力,但仍須審慎考量可能不斷擴張的預算需求及行政負擔。 四、另,整體考量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中央補助制度調整後,本市所面臨之財政調度壓力加劇,如直接比照新竹市模式開辦AI數位工具補助,可能造成既有市府業務預算排擠效果。 五、綜上,研考會將就青年事務專責單位立場,持續提供青年公共參與、青年培力、公部門實習、非暑期工讀、市政參訪等資源,未來將視整體財政狀況,並參考他縣市實際相關經驗及效益,研議推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弱勢青年支持協助方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