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4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案由
為地方發展,請市政府於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全面檢討解除南山公墓公墓用地地目。 
說明

一、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未將南山公墓納入規劃,完全漠視與不知南區癥結問題。

二、為南區發展應針對南區發展問題之南山公墓納入規劃。

三、民國79年禁葬至今,有此機會作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應切實面對與處理。

四、請朝縮小公墓範圍方向規劃。

五、配合社會環境發展,四合一(公墓、納骨塔、殯儀館、火葬場)是時代潮流。

六、都市森林公園亦是整體都會發展目標,可將南山公墓納入規劃。

 
辦法

一、於現有火葬場邊、竹溪以北、新都路以南、規劃殯儀館用地。

二、規劃新都路至國民路。

三、西門路新闢路段兩旁應為商業住宅區。

四、西門路新闢路段與永安街之間應闢為商業住宅區或公園用地。

五、新都路以北應解除公墓管制。

六、變更現有殯儀館為機關用地或住宅或公園用地。

七、請邀集周邊各里里長討論確定。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0001106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0.8.8府都綜字第1000588777號函復(本府列管字號100-0101-111): 一、有關南山公墓用地檢討,經改制前原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67次會議決議略以:「請民政局、殯葬管理所就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管理,參酌民意通盤考量整體規劃後,另專案辦理。」。 二、承上,本案爰轉請民政局及殯葬管理所納入南山公墓整體規劃,俾供下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規劃參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