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4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 
連署人
李偉智、呂維胤、蔡筱薇 
案由
建請市府檢討「新營體育場游泳池」場地現況設施維護管理及委外營運相關制度,推廣全民運動與游泳健身好處,強化國人健康蓄值國力。 
說明

一、新營體育場所屬游泳池,是大新營地區教育局唯一直接管理的游泳池,從民國82年完工到現在已經超過27年,長期間下來有許多設備及物品已經損壞,甚至無法使用,建請市府檢討。

二、游泳池機房妥善程度事關水質,影響使用者身體甚巨,但經現場勘查,環境及設備皆不甚理想,請盡速編列經費改善,另現行委外經營合約不甚理想,導致往往無人投標,建請一併檢討。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1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610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8月6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090910187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檢討新營體育場游泳池場地現況設施維護管理及委外營運相關制度,推廣全民運動與游泳健身好處,強化國人健康蓄值國力」案,敬答覆如下: 一、新營綜合體育場游泳池於86 年完工啟用,具有標準競賽池1 座、熱身練習池1座、SPA池1座,場地自104年起進行泳池池底管線、過濾桶汰換、電動遮陽網更新、泵浦修繕及地墊更新等工程,截至109年6月止合計修繕總經費約新臺幣490萬元。 二、有關新營游泳池修繕規劃,將配合新營三館(泳池、羽球及體育館)整修工程,進行階梯洩水坡度改善、正門圓柱重新修補粉刷、石板地坪及陽台排水改善等,修繕計畫將爭取教育部體育署前瞻2.0計畫進行全館整體改善。 三、 針對新營游泳池環境內部環境改善,經評估將採用高壓水柱清洗,先就泳池環境部分做初步改善。 四、 另該泳池委外經營招商條件,本府已重新進行檢討,預計規劃採勞務採購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期能以更佳招商條件吸引廠商參與投標,帶給市民更優質的游泳運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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